各区市建设局,国家级开发区建设局,南海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着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经营环境,推动我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我局根据《威海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责任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威住建通字〔2017〕113号)和《关于加强信用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威信用办〔2016〕9号)文件要求,建立“红黑名单”定期发布和信用信息报送机制,现将有关事项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立“红黑名单”定期发布机制
(一)“红名单”的发布机制。被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第三方评价机构评定的信用等级为优良的,或获得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责任主体,应在表彰等文件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报。符合纳入条件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通过威海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对外发布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将确定纳入“红名单”,同时按照相关程序推送至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和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二)“黑名单”的发布机制。各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对符合纳入“黑名单”管理条件的责任主体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上报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通过威海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对外发布网站向社会公开公布,同时按照相关程序推送至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和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二、建立信用信息定期报送机制
各区市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信用宣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报送信用新闻信息和联合惩戒典型案例作为重要工作事项纳入日常管理,明确分管领导,安排专人负责信用信息的采集、编辑和报送。采编信息要注重实效、确保质量,加强审核,按照“谁提供、谁负责”,严格把关。每季度各区市建设主管部门信用信息不得少于2篇。信用新闻信息和联合惩戒典型案例宣传稿件通过电子邮件报送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科。
请各区市建设主管部门推荐1名信用信息联络员,填写《信用信息联络员登记表》,于4月2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报送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科。
联系人:姜鹏、联系电话:5232593。
电子邮箱:whjwgck@163.com。
附件:1.威住建通字[2017]113号关于印发《威海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责任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
2.关于加强信用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威信用办[2016]9号)
3.信用信息联络员登记表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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